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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等消费预警

2020-03-23 10:16:2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王 嘉)连日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陆续发布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提示》和《食用贝类的消费提示》。

在《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提示》里,专家指出,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所以,在户外踏春郊游,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专家介绍,在各种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现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专家建议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时,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要确保在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没有混入有毒蘑菇;在野生蘑菇采食期,相关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

《食用贝类的消费提示》对近期辽宁省大连、丹东等地部分居民因生食小海鲜或食用未煮熟煮透海鲜而感染甲肝病例进行解析。专家介绍,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消化道传染病,多发于冬春季节。贝类为滤食性生物,在滤食水中饵料时,容易在体内富集病毒。甲型肝炎病毒在贝类体内不能繁殖引起贝类自身患病,但可在贝类体内高浓度富集并可存活15天以上。专家指出,消费者用沸水加热贝类5分钟,甲型肝炎病毒即可失去活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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