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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食品消费5条提示

2020-01-23 10:51:3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王芙蓉 郭姗姗 记者张 华)春节临近,年货怎么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5条食品消费提示,指导消费者正确买年货,安全放心过春节。

选购食品类年货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留意食品包装是否完好干净,食品标签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信息,食品是否过期变质。

选购散装食品时要留意存放容器上所标识的散装食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在保质期范围内尽快食用,不要一次性大量购买散装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记不要听信保健食品可以治病的虚假宣传,不要到会销、讲座等场所购买保健食品。

在选购猪肉时,要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检验检疫证明及胴体的检验检疫印章;选购蔬菜及水果时,不要选择颜色、形状和气味异常的蔬果;选购鱼肉蛋类食品时,要观察肉体弹性、鱼眼颜色和蛋的外观色泽。为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食品质量安全存在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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