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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乘员安全约束系统相关国标解读

2019-11-15 09:41:56 中国质量报

汽车座椅及其固定件强度测试由“静”转“动”

——汽车乘员安全约束系统相关国标解读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汽车座椅、头枕与安全带、安全气囊等部件共同构成汽车乘员安全约束系统。汽车座椅、头枕性能及安装要求,对于保护汽车乘员生命安全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汽车技术发展和消费者需求提高,原有技术内容已无法满足对乘员保护的更高要求。近日,国标《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083-2019)颁布实施。

“原标准采用联合国法规UN R17制定,但UN R17已进行多次修订,因此需要我们的标准与时俱进。”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王兆表示,国标的主要目的与意义是提高座椅设计水平、制造质量,改善车辆被动安全保护,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提供座椅产品监管的技术依据(质量监督、强制性认证、进出口检验),加强汽车产品安全质量监控;实现国家标准与国际法规协调,促进我国汽车及座椅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据王兆介绍,《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重点包括座椅总成及座椅靠背、调节装置等重要部件强度要求,座椅靠背及头枕的凸出物和吸能性要求以及防止M1类车辆所运载行李移动对乘员伤害的特殊要求。该标准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取消了静态试验要求,确定座椅及其固定件强度必须通过动态试验进行测试;增加了部分车辆禁止安装侧向座椅的要求;增加了头枕吸能性试验;增加了满足内凸法规要求的座椅及头枕背面部件,可豁免相关吸能性要求的说明;增加了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试验分组的建议。

据了解,原标准强度试验的要求是静态加载试验为座椅20倍重量的水平静载荷、动态台车试验为不小于20g的水平纵向减速度或下图曲线。新标准强度试验为仅认可动态台车试验,更符合座椅在实车碰撞状态下的实际表现——不小于20g的水平纵向减速度或下图曲线,座椅动态试验更接近实际,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座椅的强度和安全性能。

根据要求,对于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2020.7.1)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2021.7.1)开始执行。“目前标准实施准备情况很好,检测认证机构、试验室已具备座椅动态试验能力;生产企业已做好新标准实施准备。”王兆说。

除了《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之外,与车辆座椅相关的另一项重要标准方面的变动就是国标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第1号修改单)。主要内容有产品阻燃性和毒性要求、使用ISOFIX固定装置和抗翻转装置的儿童约束系统的动态试验、座垫标定要求、气囊警示图、标示其他受力点的问题等方面。比如产品阻燃性和毒性要求方面,新要求是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商应以书面形式声明,制造儿童约束系统所用材料的毒性及儿童易受影响程度是与GB 6675相一致的;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商应以书面形式声明,制造儿童约束系统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符合GB 8410的规定等。“国际上普遍关注阻燃成分对婴、幼儿用产品更强调毒性防护;UN R44号法规已于2016年修订阻燃性要求,减少阻燃剂使用。验证结果表明,新的方法和要求并没有降低阻燃要求,且更有利于毒性防护。”王兆说。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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