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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禁止化妆品说明使用“不含”和“低过敏性”字样

2019-07-04 09:20:2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据新华社电 法国化妆品行业新闻发布机构——化妆品监测中心7月1日发布公告说,根据欧盟关于化妆品说明的技术性文件和法国广告审查局的相关指导建议,法国禁止绝大多数化妆品说明使用“不含”和“低过敏性”字样。这一规定自7月1日起生效。

公告说,如下情况的化妆品说明中不能再使用“不含”字样:

第一,已被禁用的成分,例如不得使用“不含皮质类固醇”;第二,某种可能存在或会被释放出的成分,例如某产品含释放甲醛的物质,就不得使用“不含甲醛”;第三,某类产品中显然不会用到的成分;第四,说明覆盖范围不清楚的一种或多种成分,例如不得使用“不含过敏原”;第五,产品成分具有多种功能,其中包括说明中宣称不含的某种功能,例如产品中含有酒精,就不能说“不含防腐剂”;第六,可能诋毁某种成分安全性的说明,例如“不含三氯生”。

但是,针对特定用户群体的产品可继续使用“不含”字样。例如,供全家使用的“不含酒精”漱口水、针对素食者的“不含动物来源成分”等。

公告还说,化妆品不应含有任何已知的过敏性物质,也不应含有过敏性相关数据缺失的物质。因此,产品说明中禁止使用“低过敏性”字样。

根据公告,这一规定自7月1日起开始生效,适用于市场上的所有新产品,但无需召回已上市的产品。

法国美妆企业联合会发布公告指出,新规定可以提高产品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更清晰了解所购产品的真实成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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