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玉子)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今年1~4月份组织实施的化肥等3种产品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自今年1~4月份,该厅认真落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进行匹配抽样,组织实施了对化肥、定配眼镜、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51家企业生产的151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3批次化肥产品的总氮(N)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和包装标识等与技术要求不符;两批次定配眼镜产品的柱镜轴位偏差、顶焦度允差与标准技术要求不符。
据了解,在本次抽查中,针对化肥,共抽查了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总养分和包装标识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52个批次产品质量合格,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5%;针对定配眼镜,共抽查93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允差、柱镜顶焦度允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两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针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共抽查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气密试验、液压实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