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江西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9-04-16 09:21:3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江西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王 超 宋桂秀

本报记者 龚琛虎

“真没想到现在办企业都这么快!我3月15日在网上提交申请,3月18日就领到证了!”在江西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鹰潭某公司法人张某领到企业证照后露出满脸的惊喜。而这,已经成为鹰潭市市场监管局的常态。据悉,鹰潭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营造“四最”营商环境,以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为目标,进一步缩短企业办证时间。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到发证,一共将不超过3个工作日,比国务院统一要求缩短了5.5日。

较长时间以来,开办环节多、审核时间长、数据共享难一度成为困扰企业开办的难题。为破解这些难题,该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在“放”上着手

近两年来,该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多证合一”登记、“无差别综合窗口”等各项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办理市局本级行政服务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生产经营登记证事项中,不再要求其提供证明申请人名称、住所、法人代表(负责人)等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材料,受理窗口不再核查有关材料。二是合并同类项申请,对新申请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经营许可(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业产品(危化品除外)生产许可“一企一证”,企业申请仅需提交“一单一书一报告”(申请单、承诺书和检验报告),对多个产品类别可一并核查,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可办理一张包含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并且在办理时限上作了大幅压缩。据统计,2018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4万户,同比增长32%,市场主体总量达7万余户。

在“管”上发力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该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农资、成品油市场和格式条款合同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3件,抵押登记金额13.9亿元。立案调查传销案件3起,结案1起,直销企业活动报备18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系统移交涉嫌涉黑涉恶线索15条。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与此同时,还持续加大企业、个体年报的公示宣传。2018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年报率分别为87.7%、94%、95%,其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数据8786条。此外,还开展了“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小微企业”创评活动暨“诚商信贷通”工作,评定1266户“星级文明诚信商户”,66家企业荣获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在“服”上持续

该局通过“无差别”一窗办理、网格化+、标准化+等一系列优化政务服务形式,彻底解决群众办事排长队、窗口忙闲不均和审批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该局依托现有窗口行政服务资源,将企业核准登记、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等15个事项办理工作进行整合,在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4个“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和1个绿色通道服务专区(预约服务),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另外,还针对年迈、残疾等特殊群体,建立“两员”上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监管员和网格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作用,建立健全代办服务制度,需递交材料的在收齐材料后交由网格监管员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证照办理完成后可由“两员”转交,帮助行动不便的市场主体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及网上申办流程。与此同时,依托“江西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开发“鹰潭市市场主体服务APP”,实现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市场主体(网上、微信)注册及年报、警示信息、投诉咨询等功能,通过手机一键化操作,推动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改革,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全力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该局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基础上,围绕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模式、管理、基础工作等内容,在内部管理、办件流程、进度控制、服务制度、服务内容等5个方面共搜集制定了通用基础标准3项、服务保障标准11项、服务提供标准33项等一系列举措,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自2018年10月份服务中心运行以来,日均受理70余件,办理时间缩短70%以上,真正实现利企惠民。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