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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频陷“传销漩涡”

2019-04-10 10:1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会员制变“拉人头” “花生日记”被罚7000余万元

社交电商频陷“传销漩涡”

□ 本报记者 何 可

“传销”一直以来都是商业经营中的高压线,不少社交电商就因为“踩线”而遭到重罚。

日前,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生日记)的传销(直销)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内容包括:责令整改、罚款,责令处罚150万元人民币,并没收违法所得7306.58万元人民币,合计7456.58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社交电商最大一笔罚单,也是我国电商20年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天价罚单”。

图为“花生日记”宣传海报

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

“花生日记”成立于2017年7月,“花生日记”APP平台同时上线运营。根据处罚决定书,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间,“花生日记”以平台运营商可获取其发展的会员所购买的商品一定比例的佣金为诱饵,发展了多个粉丝数量多、流量大的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其分公司(也称之为运营中心),再由这些分公司去管理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发展会员,并按照层级提取酬金。

通过设定“平台(分公司)-运营商-超级会员”的层级式管理架构,“花生日记”发展会员2100多万人,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收取佣金金额达456744401.69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花生日记”(当事人)通过制定经营与会员发展规则,要求会员交纳99元的升级费用升级成为超级会员,取得发展他人成为超级会员资格以牟取下线佣金计提的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当事人通过制定会员发展和层级计提规则,以多层级的方式发展会员并形成上下线,同时依据下线会员购物取得的佣金进行多层级计提的行为,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分销模式最易涉嫌传销

继“花生日记”被开出天价罚单之后,近日,另一社交电商也卷入了“传销漩涡”。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多名主要嫌疑人。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布的通报,“云集品”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近年来因涉嫌传销而遭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社交电商案例还包括“达人店”“云集微店”等。它们的营销方式有着高度趋同的特征,即其开展业务的共同方式都是“拉人头”,让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并通过金字塔型的结构计酬。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移动社交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社交电商分为四大模式:拼团模式(拼多多、京东拼购等);分销模式(云集、贝店等);SAAS工具模式(有赞、微盟等);社区模式(小红书商城、宝宝树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在这4种模式中,分销模式的社交电商最容易卷入“传销漩涡”。

拉人头、分级提成是主要特征

社交电商天然的社交属性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参与,并通过各种规则和“小恩小惠”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捆绑”其中,成为其“拉人头”的帮凶。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告诉本报记者,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除此以外,消费者要警惕被“我们这属于分销,不是传销”等说辞欺骗。赵占领表示,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三级以上的分销模式已经成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据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介绍,现在有的三级分销混淆了分销与传销的概念,其实只要有“拉人头”、有层级、有入会门槛、分级提成的,本身便已构成传销。消费者如果发现社交电商的经营模式存在这些特征,应当避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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