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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委联手防治废铅蓄电池污染

2019-01-30 09:3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9部委联手防治废铅蓄电池污染

到2020年企业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40%

本报讯 (记者王 辉)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知,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

我国是全球最大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铅蓄电池产量占全球总产量比例超40%。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我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快速发展。铅蓄电池报废数量大,再生利用具有很高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但废铅蓄电池来源广泛且分散,部分非正规企业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导致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行动方案》明确,我国将把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

本次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管理制度,支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建立正规收集处理体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根据环境风险、收集处理客观条件等因素,分类合理确定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管控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开展全生命周期治理,完善联合奖惩机制。

坚持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废铅蓄电池污染整治和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坚持多元参与、全民共治。加强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公共机构和公众积极参与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强化信息公开,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

《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发布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方案提出,推动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2019年6月底前,建立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大力推动清洁生产。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铅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回收企业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口商通过自建回收体系或与社会回收体系合作等方式,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完善转移管理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提出豁免管理要求。

在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方面,方案提出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的同时,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并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产生源管理。

2019年启动汽车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产生源管理。加强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等废铅蓄电池产生源的培训和指导,督促其依法依规将废铅蓄电池交送正规收集处理渠道,并纳入相关资质管理或考核评级指标体系。

开展废铅蓄电池环境健康危害知识教育和培训,广泛宣传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的相关政策,在机动车4S店、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铅蓄电池销售场所设置规范收集处理提示性信息,促进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率提升。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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