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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发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2019-01-25 10:07:5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东)近日,福建省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在福州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内为福州市马尾区佐佐佑佑化妆品商行颁发营业执照。这是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后,自贸区福州片区发出的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据悉,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无论是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店主,还是微商、个人代购等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自此,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刷单、擅自改差评、卖假货等乱象也将受到管理、约束和制裁,广大消费者买到假货几率也就变小了。

电商申领营业执照与个体工商户最大的不同即经营场所证明。《电子商务法》明确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因此,申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除了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只需多交一份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即可,一般1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营业执照。目前,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通过现场宣传、网络等渠道发布电子商务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所需提供的材料、表格样本,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一新措施。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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