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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呈上升之势

2019-01-22 10:11:1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显示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呈上升之势

□ 本报记者 郑建玲

1月20日,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上年度略有上升,仍处于发展阶段,其中,沪市企业整体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深市。同时,我国不同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采矿业整体环境信息公开评分最高。《报告》还公布了2017年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评价前20名单,恒邦股份、格林美、复星医药、宏达股份、贵糖股份等20家企业入围。

《报告》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制作,以2017年沪、深两市857家发布了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比2016年增加了47家,占沪、深上市公司总量的24.59%。

据介绍,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依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ISO26000、ISO14000、《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G4》以及《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对这857家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环境绩效及环境信息沟通情况进行了评价,并采用星级制给出评价结果,其中,五星级(90~100分)、四星半级(80~90分)、四星级(70~80分)、三星半级(60~70分)、三星级(50~60分)、二星级(30~50分)和一星级(0~30分)分别对应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发展水平为杰出、先锋、优秀、良好、追赶、发展和起步。

《报告》提供的结果显示: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评价平均得分为33.57分,处于二星级发展阶段,整体水平略有上升。其中四星半级为8家,比2016年增加2家,四星级为20家,增加3家,三星半级为41家,增加7家,三星级为62家,增加7家。另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排名前10的企业,前8家达到了四星半级,后两家达到了四星级;第一、二产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得分整体略高于第三产业。京津冀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略高于全部样本平均水平。在857家上市公司中,来自京津冀地区的企业达152家,占17.74%;发布环境报告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高。本次研究的857家上市公司有17家企业发布了环境报告,其中15家为制造业企业、两家为采矿业,是环境信息披露最好的群体;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共有77家企业发布了相关报告,总体平均分比2016年进一步提高,明显高于总体平均水平,但仍为二星级水平。《报告》同时指出,2017年,企业披露自身环境污染等负面事件的案例相比上年有所增加,说明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全面性有所改善。

本次研究的857家上市公司涉及17个行业,根据《报告》,2017年,我国不同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采矿业整体环境信息公开评分最高;公共环保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运输仓储业及建筑业7个行业得分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报告》还透露,民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距显著。入围2017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前20强的公司,排名前4的均为民营企业,但排名最后的也是民营企业。

《报告》还指出,2017年度,我国上市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另外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企业环境绩效部分得分相对偏低,这与部分企业缺乏统一规范的撰写框架和体系以及明确的数据等有关;另外,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的数量明显不足,披露信息的公信力弱。

基于我国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发展现状,《报告》建议,应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更多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发布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鼓励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借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良好社会实践,倡导更多企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责任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多样化的新媒体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展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水平;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权重,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和信息公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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