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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019-01-04 09:19:3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降低食安风险 保护合法权益

□ 朱 玲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全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餐饮单位以及食品生产试点企业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高邮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险机构对食品安全责任险进行了具体的介绍,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红兵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部署。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先行先试、分步推广的原则,以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如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饭店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等,此外,农家乐,肉制品、豆制品生产加工等具备食品产业特色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也纳入试点的行业和领域。

通过前期的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深入沟通,目前,高邮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星级酒店、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院食堂均已参加保险。凡单位少于100人的保险费为1500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预计再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地推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领域,将企业是否投保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监管部门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协调各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扩大保险范围,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与物化成本比例,科学设置调整费率,适时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将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评级、信用记录、行业风险差异、历史损失等纳入费率调整因子,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调节作用。

陈红兵认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纠纷,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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