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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

2018-11-21 10:17:2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

开栏的话

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营商环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活力得到了持续释放,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我们在看到改革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和及时的评估。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尝试分析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和问题,对市场主体发展背后潜藏的风险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出台和改进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参考。本报从今天起,特开辟专栏“商事制度改革纵横谈”对《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一文予以刊发,敬请读者留意。

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企业名称改革、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证照合一改革、“先照后证”以及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取得了显著成效。营商环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活力得到了持续释放,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024.3万户,较改革前(2014年2月底)净增3894.0万户,增长63.5%。其中,企业共有3133.1万户,较改革前净增1586.9万户,增长102.6%。企业在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中的占比由改革前的25.2%上升为31.3%。分别按2017年底和2013年底的全国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改革前的44.6户增加到70.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由改革前的11.2户增加到21.8户。

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和跨越式增长,对于扩大就业、拉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反映出市场准入标准的调整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修订符合大众所期待的效果。但是,我们在看到改革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和及时的评估,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是否意味着优质增长,市场主体“出生难”问题的解决是否意味着它能有效存活,以及市场主体总量是否存在数据沉积等。鉴于此,本文尝试分析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和问题,对市场主体发展背后潜藏的风险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出台和改进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参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一)全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商事制度系列改革与国家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3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6062.4万户,商事制度改革第五年突破了1亿户。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共计10024.3万户,注册资本(金)313.1万亿元。其中企业3133.1万户,注册资本(金)302.7万亿元;个体工商户6685.9万户,注册资本(金)5.6万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05.2万户,注册资本(金)4.8万亿元。

全国实有内资企业3077.5万户,注册资本(金)278.3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 2819.5万户,注册资本(金)186.0万亿元;实有外资企业55.6万户,注册资本(金)3.9万亿元。

(二)全国市场主体发展特点

1.实有市场主体增速加快。2010年至2013年,各年年末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分别为4627.3万户、5061.8万户、5494.8万户、6062.4万户,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8.5%、9.4%、8.6%、10.3%。2014年2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仅6130.2万户,2014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当年年末全国市场主体数量就增长了802.0万户,增速为13.1%,比2013年多出2.8个百分点。2015年至2017年,各年年末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分别为7746.9万户、8705.4万户、9814.8万户,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1.8%、12.4%、12.7%,均高于改革前。

2.新设市场主体增长迅猛。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入市速度加快。反映在新登记市场主体数据上,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全国共新设市场主体6579.1万户,比2013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还多516.7万户。从新设市场主体的增量看,2013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131.5万户,改革后的2014年至2017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3倍、1.5倍、1.7倍。从日均新设市场主体总量来看,2014年至2017年,日均新设市场主体分别为3.5万户、4.1万户、4.5万户、5.3万户,而改革前的2012年和2013年则分别为2.6万户、3.1万户。

3.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虽然实有个体工商户在总量上仍占绝对优势,但是占比在逐年下降,企业占比在逐年上升。2014年底,实有个体工商户4984.1万户,占同期实有市场主体的71.9%,企业占26.2%;2015年至2017年,实有个体工商户占比分别为69.8%、68.1%、67.0%,而企业占比分别为28.2%、29.8%、30.9%。

4.第三产业企业增长强劲。从增速方面分析,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第三产业企业的年均增速为17.1%,仅次于第一产业企业(年均增长率为23.8%)。从增量方面分析,2017年9月,第三产业企业在企业中的占比从2012年9月的71.1%增长到了75.3%,提高了4.2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企业占比只增加了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则降低了5.3个百分点。在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的前提下,由于第三产业占比增幅最大,因此增量也最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也反映,2014年至2017年,第三产业在实有企业中的占比不断增加,数量也是保持高速增长趋势。2014年底,实有企业中第三产业为1334.9万户,占实有企业的73.4%,到2017年底已经增长为2318.2万户,占实有企业的76.4%。

5.新设企业地域差距缩小。中部、西部新设企业增速加快,东部新设企业优势明显。2014年,全国新设企业在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为205.4万户、67.2万户、72.6万户、20.0万户;2015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256.5万户、77.9万户、87.9万户、21.6万户,分别同比增长24.9%、15.9%、21.1%、8.3%;2016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322.4万户、99.4万户、103.4万户、27.7万户,分别同比增长25.7%、27.6%、17.6%、28.2%;2017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344.3万户、115.9万户、115.2万户、31.9万户,分别同比增长6.8%、16.6%、11.4%、15.5%。整体看来,东部地区的新设企业数量仍然处于领先地位,中部、西部地区差别不大。从增速看来,中西部增速相对平稳,且在2017年超过了东部地区,说明中西部差距正在缩小,发展趋于平衡。

(本报记者 段曙东 整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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