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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2018-11-15 10:0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11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组建的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17年12月开始,山西省学习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等5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957件,惠及企业1721家。

今年9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11月9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证照分离”改革在山西省全面推开。此举旨在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106项分别采取4种方式进行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2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直接取消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制定备案工作规范和程序。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审批主管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4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实行优化准入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制定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发布和实施。

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第106项“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在山西省分别按照备案和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方式实行,其中小餐饮、小食杂实行备案证管理,食品小作坊实行许可证管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重点要以减证放权为核心,切实精简行政审批、要以创新管理方式为核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核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要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分享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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