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琦)经质检总局批准,宁夏质监局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试行“先证后核”,办理周期由2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局印发了《宁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除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两类工业产品暂不试行“先证后核”简化程序外,对其余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等17类产品,全部试行“先证后核”审批程序,办理周期大幅缩短。
《方案》中指出,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在审批发证前,不再对企业实施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全面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度;试行形式审查发证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后,由审批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符合性、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审批发证;实施证后监督性现场核查。对于通过简化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获证后20个工作日内,依据其所申报产品对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实行减免程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