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琦)近日,按照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宁夏质监局对全区22个县区的各煤炭经销企业、供热单位和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煤炭样品525批次,合格361批次,合格率68.8%。按检测项目分析灰分合格率77.3%;全硫合格率79.6%;两项均不合格占比11.4%。
此次抽查基本覆盖宁夏所有县区及煤炭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供热单位和使用燃煤锅炉企业,反映了宁夏燃煤的整体质量状况。
煤中硫分高是烟气中硫氧化物高的直接原因,是最终排放的净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高的重要因素。煤中灰分是大气中PM2.5和PM10浓度增加的直接原因之一。部分煤炭使用单位,为适应企业锅炉和降低成本,高质煤和低质煤混配使用,致使煤中灰分偏高,随着企业除尘设备陈旧老化,降尘效果不断降低,导致烟尘排放超标。
对本次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和燃煤使用单位,该局将及时移送给各地市场监管和环保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