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环保重点产品协同监管加速推进
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本报讯 (马云龙 刘长胜 记者王 越)9月26日,《2017年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相关重点产品质监稽查联动执法工作方案》在河北省保定市签署。京津冀三地质监稽查将实行动态管理协同监管企业名录,对三地的煤炭、车用油品、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监管信息共享,开展执法联动、协同监管。
据河北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安克健介绍,该方案旨在做好2017年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相关重点产品的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相关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
在进一步做好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方面,继续落实《京津冀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工作方案》,继续对本地区制售劣质煤炭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力度,加强对跨地区中标、委托加工、异地生产的京津冀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管。
在加大车用油品监督检查力度方面,以车用汽油、柴油、汽油清净剂和氮氧化物还原剂等车用油品为重点,掌握此类产品生产企业情况,对生产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汽油清净剂和氮氧化物还原剂等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实施查处。落实《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精神,按京津冀三地“双打办”工作部署,联合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
在严格查处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方面,以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等产品为重点,加强对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生产企业排查,向企业宣贯《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针对大气环境相关重点产品的联动执法,覆盖面更广、联动方式更多、执法力度更大。
三地将动态管理协同监管企业名录。三地质监稽查人员将2017年洁净煤、优质煤中标供应企业中的涉及跨地区中标、委托加工、异地生产的京津冀煤炭生产企业列入协同监管企业名录并对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将“一地注册,其他两地生产、经营的企业”纳入协同监管企业名录,加强企业搬迁情况互相通报,防止企业脱离监管视线。
京津冀三地煤炭、车用油品、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监管信息也将实现共享。相互通报车用油品等大气污染相关产品的地方标准,关注有关国家标准制定情况,督促属地生产企业落实《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标准要求,协助推进落实京津冀地区质量标准一体化;相互通报煤炭、车用油品、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等产品的地方监管要求。加强煤改清洁能源、减煤换煤、散煤清洁化治理等工作的信息共享,加强上述产品生产企业的协同监管;相互通报产品质量信息,加强煤炭、车用油品、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等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测、产品质量案件等信息的共享。
同时,开展执法联动、协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京津冀三地2017年9月1日同步实施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继续由煤炭供应目标地稽查执法部门对协同监管名录内的优质煤中标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控制能力考核评查,生产企业所在地稽查执法部门积极配合,为考核评查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配合“双打办”开展京津冀三地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京津冀三地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当天,京津冀三地还与内蒙古、山西质监稽查执法人员召开了协作联席会,就五地在召回工作、电商及网络市场监管、区域产品整治工作中的做法、成效、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讨,以进一步强化跨地区综合执法,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