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 倩 记者王 梅)日前,陕西省汉中市质监局印发《关于委托县级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原在市级特种设备检察机构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限,委托下放到县一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这在陕西省质监系统内尚属首次。
《通知》明确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限的委托依据、委托范围、使用登记条件、工作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此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权下放工作将分前期准备、稳步推进两步完成。即2017年10月1日前,召开动员会并组织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培训班,对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录入等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对登记委托工作的宣传,取得政府支持,让企业了解使用登记委托后如何办理,保证登记委托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10月1日起,汉中市质监局不再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
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9月21日,汉中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熟悉电脑操作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9月22日,组织召开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宣贯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