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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局3项举措带来5大变化

2017-08-21 10:20: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西省质监局3项举措带来5大变化

创新监督抽查新机制 推动质量效益双提升

本报讯 (王晓江 记者秦海峰)今年以来,为切实提高产品质监抽查工作质量,弥补传统方法中的不足与短板,山西省质监局创新抽查机制,强化抽查全链条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

正所谓“正人先正己”,要想通过产品质监抽查,摸清产品质量状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发展大局,必须首先保证产品质监抽查工作的自身质量。

今年,山西省质监局通过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拓宽承检机构的选择渠道、强化产品质监抽查工作中对检验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等举措,创新抽查机制,创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提升了监管的效能,确保了产品质监抽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拓宽承检机构的选择渠道,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通过向全国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优秀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任务。针对现有的问题,引入和建立新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以省直检验单位为主,招投标检验机构为辅,市级检验机构和授权检验站为补充的产品质监抽查工作新机制,逐步解决了“选择性抽样”和“检不了、检不全、不愿检”的问题。

二是强化产品质监抽查工作中对检验过程的监督检查,提高产品质监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对承担产品质监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从抽样、样品确认、检验、出报告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保证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从而督促检验机构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监抽查工作扎实有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将检验报告由承检机构寄送,改为合格报告由承检机构负责寄送,不合格报告由山西省质监局直接负责寄送受检单位,制止了不合格产品复检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因素。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落实到具体市质监局,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不仅要求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要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不合格原因,直至整改复查合格为止。

今年以来,通过实施以上3项举措,山西质监抽查工作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和新气象。一是填补了空白。2016年该省消防总队撤销了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站后,消防产品的检验出现真空地带,山西省质监局今年立即通过招标引入山东省质检院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填补了检验空白,堵住了监管漏洞。二是检验项目增加了。如以前车用汽柴油只能检验11个项目,经过招标后检验项目增加到18个项目。三是检验费用大幅下降,节约了财政资金。如化肥、农药和车用汽柴油抽查费,由以前的2300元/批次,分别降低到化肥和农药844元/批次和车用汽柴油1710元/批次,3种产品的监督抽查共节约财政资金124.5万元。四是更能充分发现质量问题。整体统计数据表明,和过去相比,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更多了,更能充分发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五是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效果明显。今年上半年,连续的产品质监抽查通报,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电视台、报社及网络对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采访和多次刊登报道。省稽查分局和各市质监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合格达到100%,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企业,切实起到了倒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的作用。

截至目前,山西省质监局共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7050批次(其中,通过招投标委托抽查化肥、农药等农资450批次、汽柴油1000个批次、危险化学品357个批次、消防产品、74个批次),发布监督抽查通报11期,不合格后处理175家。检验汇总完成3825批次监督抽查任务,检验合格3650批次,不合格175批次,不合格检出率4.6%。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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