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六版>>

我国首个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出台

2017-08-03 09:38: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黄 筱)受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石油流通协会船用油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制,《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编制说明》于7月28日向社会公布。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标志着我国有了首个与国际接轨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行业规范,将推进自贸区油品供应业务的发展。

  今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前期主要任务是探索油品全产业链的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打造东北亚保税燃油供应中心,其中增强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能力,规范行业发展,成为其职责所在。

  根据调研,此前,我国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仅局限于5家企业。今年6月上旬,自贸试验区首次颁发授权后的4家新增企业资质证书,国内尚未出台统一的保税燃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

  从去年底,由舟山港综保区牵头,开始谋划操作规范的编制,并于今年2月份正式启动。借鉴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先进地区——新加坡的相关经验,编制完成共计10个章节的业务操作规范及14个附录。

  目前,《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已获得国内燃供企业普遍认可,下一步将申报成为国家的行业标准。

  7月28日,新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企业首次开展加注业务,其中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所属的“润吉17”供油船,为舟山欣海渔业有限公司所属“海吉利”轮加注一定数量的保税燃油。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7年上半年,舟山口岸累计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79万吨,同比增长62%。《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