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三年期一百四十一项任务已完成百分之九十
进入升级阶段 放宽外资准入清单又增四个行业
本报讯 (记者王 嘉)日前,商务部、北京市政府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运行两年来的成效及国务院批复《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深化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
据悉,2015年5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试点两年多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2015年确定的3年期141项任务,已完成127项,完成率90%。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开放创新举措,包括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10项业态创新和8项体制机制创新,有力推动了服务业开放发展。
数据显示,2016年,服务业占北京市GDP比重达80.3%,比试点前的2014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信息、科技等开放重点领域服务业增速均快于全市经济增速,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达到36.3%;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23.2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了55.4%,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94.6%,占全国服务业引进外资的13.9%;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508.6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了63%,其中电信、保险、法律、金融等新兴领域服务进出口分别占全国同类服务进出口的70.4%、62.4%、45.8%和40.3%。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6月25日,国务院批复了《深化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入打造升级版的全新阶段。一方面,在服务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开放的广度。推出新一轮10条放宽外资准入清单,涵盖航空运输业、其他建筑业、文化艺术、银行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9个行业。相比2015年首轮放宽外资准入清单,新增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4个行业。另一方面,在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展试点的深度。推出了75项改革任务,涵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服务贸易便利化、金融管理制度创新、外籍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市场准入管理体制改革、监管体系和监管模式、法治保障体系、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推动京津冀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协同开放等9个方面。
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试点工作方案》更加突出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更加注重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更加注重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