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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克保:责任汇聚诚信 质量保障消费

2017-03-17 09:48: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任汇聚诚信 质量保障消费

在质检总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 梅克保

  同志们、朋友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也是政府和企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的日子。质量与消费息息相关,维护质量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天,国家质检总局以“责任汇聚诚信,质量保障消费”为主题,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宣传活动,目的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国际性的纪念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这个节日的设立,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都会举办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质量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

  第一,政府要高度重视质量,促进社会消费升级。质量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关系百姓的日常消费和切身利益。从社会消费需求看,我国居民消费正由模仿型排浪式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对产品的功能、质量要求更高;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逐步转向以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受传统产业组织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影响,我国现有的质量供给水平还难以适应这种变化,通过创新供给、提升质量来满足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升级是当务之急。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在继去年提出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又作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并要求“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由此可见,质量已成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提升质量已成为政府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政府特别是质量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个产品一个产品抓,抓战略、抓共治、抓基础、抓升级,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决打好新一轮质量攻坚战,着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努力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同时,要坚持质量提升和质量监管双管齐下,紧紧盯住老百姓日常消费品和关系民生的服务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消费升级。

  第二,企业要致力创造质量,提振民众消费信心。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改善质量供给,关键在企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民众的消费信心。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和服务,才有吸引力和美誉度,消费者才会愿意购买、放心使用,才能建立消费的信任感和忠诚度。相反,如果产品和服务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就有可能搞垮一个企业甚至淘汰一个产业,进而影响民众消费信心,造成大量消费外溢,我国居民境外“抢购奶粉”就是典型例子。据调查,近年来到国外“扫货”或者在网上“海淘”的人中,36.2%的人是因为海外商品有质量保障。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反映说,有企业连国产螺栓都不敢买。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近年来,我国很多企业都非常重视质量、努力创造质量,并涌现出了一大批讲质量的企业和有良心的企业家,参加今天活动的企业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但还是有少数企业为追求眼前利益、忽视质量诚信,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又影响了社会消费信心。因此,广大企业要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牢记创造质量的使命,树立诚信至上的理念,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质量,像保护生命一样维护信誉,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争做讲质量、有良心、能“长寿”的企业。要担负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做好持续改进质量、提高标准应用、弘扬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下功夫,有效解决质量稳定性、精度保持性、消费安全性等问题,不断满足消费者对品种多样化、品质高端化、生产定制化的需求,切实提振民众的消费信心,真正让老百姓喜欢买国货、放心用国货。

  第三,社会要积极参与质量,优化百姓消费环境。质量具有市场属性、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每一位消费者。质量好,人人受益;质量不好,人人受害。从这个意义上说,质量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抓质量不是哪一家的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齐抓共管、合力而为,这样才能形成质量共治氛围,优化百姓消费环境。首先,作为市场消费主体,消费者对质量最有发言权,要坚持科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看重质量品牌,相信优质优价,拒绝假冒伪劣,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用脚投票”,形成对生产者的责任倒逼,做到人人在参与质量的过程中享受质量,人人在享受质量的同时创造质量。其次,商会、行业协(学)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强监督服务,引导行业诚信自律,面向企业推广质量诊断、质量改进和效益提升方法,帮助企业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营造以质取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次,作为人民的喉舌和社会的眼睛,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敢于曝光企业重大质量违法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秀企业,为质量提升鼓与呼,为质量强国呐与喊,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使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成为价值导向,使追求卓越、精益求精成为时代精神。《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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