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串通导致横向垄断 上下游之间达成纵向垄断 协议价格欺诈
经销商不能触碰的三大红线
本报讯 (记者王 辉)在近日举行的亚市第187期信息发布会上,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北京市反垄断局)副局长门立峰提醒汽车销售企业。网上虚报价格属欺诈,3大红线不能碰。
目前汽车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汽车的营销模式正在由单一的4S店模式快速的向多种的模式转变,特别是北京市实行限购、限行这些政策以来,交通的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对北京市汽车流通行业造成一定的压力,加上一些企业法制意识不太强,或因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太熟悉,造成一些汽车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会上,门立峰详细解读了汽车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她说,从价格行为举报来看,2016年同比增长73%,从量上看,汽车行业增长的速度比较快。
北京市反垄断局是北京市发改委的一个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价格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的职责,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行为和案件,组织落实全市价格专项检查,承担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咨询和投诉工作。仅2016年北京市在价格方面办理1万多件案件。
据门立峰介绍,目前北京市有2000多家新车销售企业,2016年12月,北京市反垄断局重点对汽车销售市场进行监管。为此专门召集品牌区域经理进行了一次政策培训会,帮助大家对法律法规有进一步了解。此次,北京市反垄断局执法人员还走进汽车流通领域,加强普法认知。她说,监管包括明码标价,包括价格欺诈,还有价格垄断。
门立峰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汽车企业涉嫌价格垄断被价格主管部门曾处罚过8次,其中处罚金额上亿元的有5次。执法依据基本是《价格法》、《反垄断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反价格规定》,她提醒品牌生产商、销售企业要对照自身经营行为,认真学习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要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下违法。如果发现问题,建议商家快速化解,及时纠正,避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她说,涉嫌价格垄断主要包括限定最低转售价和协议等。
门立峰特别提醒汽车销售企业:3大红线不能碰。
一是相互串通达成横向垄断。《价格法》和《反垄断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汽车行业因为竞争比较激烈,好多为了追逐高额的利润或者防止受益下滑,企业之间相互串通,达成横向垄断时有发生,如果被查实,包括协会和企业都会受到处罚,而且这个处罚是比较重的。
二是上下游之间达成纵向垄断协议。这是指在同一个产业中处于不同层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是有买卖关系的上下游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海对通用汽车处罚的反垄断协议。
三是协议价格欺诈。对于汽车销售过程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是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欺诈包括价外加价、虚假的折价、不标识和含糊标识价格的附加条件,这一现象在网页上普遍存在。还有是诱导交易、欺骗性的价格。价格欺诈表现形式多样,虚假折扣,不明码标价等,在开展促销活动的时候,包括线上线下的经销商对价格的宣传都要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尤其对网页,现在网页的问题确实非常多,一定要经常去检查一下,如果发生问题,建议企业快速的化解,及时的纠正,避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