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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2016-06-02 08:5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敞开大门,还要扎紧篱笆

浙江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编者按

  浙江省质监部门深化审批改革,简化检验检测机构审批手续。但降低门槛、敞开大门后并不是要放任自流,而是要通过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来规范机构行为。正是基于这种改革要求,浙江省质监局在深化检验检测审批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机构证后监管新模式,在确保机构规范运行,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上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成果。

  □ 吕 斌 于胜敏 黄跃辉

  本报记者 曹吉根

  对于浙江省兰溪市质监局基层站所和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来说,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一直是个不好干的活,因为涉及到体系、能力、标准、人员、资质等各个方面的专业性东西实在太多。不过从去年底开始,这个困扰多年的难题得到了解决,浙江省质监局统一设计的检查表单实现了”傻瓜式”监管,检查过程只要对照表单一一核实就可以了。最近半年来,兰溪局基层所共开展巡查8次,发现问题23项,发放整改建议书8份,督促落实整改16项,稽查大队开展专项执法4次,查获一家机构涉嫌伪造报告。依据检查获得的信息,该局编写风险排查报告两篇,报告行业共性问题8项。

  兰溪市是在浙江省经济发展中处于中等水平的一个县级市,目前有检验检测机构8家,涉及到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汽车尾气检测、环境监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防雷检测、产品检验、疾病预防控制等,2015年8家机构出具的报告超过17万份,其中结论不合格的报告接近2.5万份。这些检验检测结果在服务产业发展、保障社会治理、支撑行政监管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一直以来基层质监部门对机构的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能力薄弱,机构违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

  兰溪质监局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水平能有如此提升,得益于浙江省质监局和金华市质监局在兰溪开展的加强检测机构证后监管改革试点,建立了“四建三查”监管模式。四建是指建立4项工作制度,即建立各主管部门协助监管的大监管机制,把证后监管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监管制度,理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自的监管职责;建立风险排查制度,强化数据信息采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风险点;建立分类机制,按照诚信标准将机构分成ABCD 4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巡查周期分别为一年一次、半年一次,一季一次和两月一次。三查是指机构定期自查、部门日常巡查、执法专项检查。

  按照模式要求,兰溪市建立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监管情况,研讨监管难点、热点,商讨联合检查方案。按照省市局要求,对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后处理等6个环节做了细化,明确业务科室负责综合监管和业务指导,基层质监所负责日常巡查,稽查大队负责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在检查现场就可以通过监管网络系统上报市局和省局,同时通过对检查结构的梳理分析,每季度编写风险报告。

  金华市质监局局长张少华认为,“四建三查”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监管权力与责任,为构建新时期多元共治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可以有效解决基层监管能力不足,检验机构证后监管专业性过强、难度过大等问题。

  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陈振华表示,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为激活检验检测市场活力,浙江质监部门在机构的市场准入审批方面门槛越来越低,手续也越来越简便,但大门打开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必须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机构的规范运行。为此,2015年浙江质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省局指导督查、市局重点抽查、县局日常检查”的监管机制。浙江省质监局还设计了“四建三查”监管模式和现场检查菜单,会同金华市质监局在兰溪试点。

  据了解,浙江省质监局在强化监管中还特别重视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的应用,他们利用规范的检查表单,统一了全省的监管要求和尺度,统一了检查数据的采集。各地检查后都要及时将检查获得的信息数据上传到监管网数据库。省局将会汇总数据库信息并结合其他渠道获得数据,加强分析筛查,对风险问题及时预警通报,指导基层更有效地实施监管。

  浙江省质监局合格评定处处长丁德祥介绍说,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558家,涉及25个政府管理部门和19个检测领域,年出具检测报告3700万份。2105年依靠全系统的合作,实现了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注销机构54家、责令8家机构停业整顿,有95家机构限期3个月改正,很好地保障了全省机构规范运行,促进了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下一步,浙江省质监局将按照监管常态化,信息公开化、治理社会化的思路进一步做好机构证后监管工作。《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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