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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发布

2018-12-19 16:07: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发布

11月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显示,今年前3个季度,国家产品伤害监测调查系统从全国56家哨点医院采集与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1.6万例,较去年同期下降12.9%。

从产品类别来看,前3季度产品伤害监测主要涉及产品依次为: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29865例)、汽车(24171例)、家具(11190例)、家用日用品(9830例)、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5294例)、文教体育用品(3845例)、家用电器(1522例)、儿童玩具及用品(1283例)、纺织服装配饰(829例)等。

根据该专项监测评价结果,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伤害需重点防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伤害事件频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助力车伤害案例24089例,占产品伤害总数的21%;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增速较快,0~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的占比持续增长,从2012年的11.31%增长到2018年前3季度的16.21%;儿童玩具及用品导致的伤害中,因儿童误食或误塞小零件等导致的伤害占比达53.23%,与童车类产品相关的伤害占13.17%;家用电器产品造成伤害较为严重,其中压面机和热水器两类产品造成的中重度以上伤害,分别达60%和40%左右。

针对产品伤害监测中发现的共性质量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通过实施召回、改进标准、加强监督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市场净化力度,以降低产品伤害发生情况,提升市场消费安全水平。同时,针对消费者因使用不当导致伤害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童车、燃气热水器、压面机等产品的消费提示。

我国将对跨境电商实施过渡期后监管

近期从商务部获悉,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将于2019年起执行。

自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相关行业发展。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听取行业企业意见基础上,形成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这一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方案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延续和完善现行的监管安排。一方面,将过渡期内“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原则固化下来,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保持了监管政策的连续稳定;另一方面,明确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及平台、境内服务商等各参与方责任,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还在现行15个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淋浴房(屏)钢化玻璃消费警示

近期,针对舆情反映出的淋浴房(屏)钢化玻璃爆炸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淋浴房(屏)钢化玻璃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发现淋浴房(屏)钢化玻璃产品的爆炸原因主要来源于玻璃原片、生产工艺、物流安装和使用保养。

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提示选购和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专卖店,注意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厂名厂址、供应商地址电话、保修单等证书和信息是否齐全,购买时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

二是有条件的家庭可选择采用夹层玻璃制作而成的淋浴房(屏)。

三是选择正规厂家科学安装淋浴房(屏),特别注意安装产品的稳定性。

四是请专业人员对已购买的淋浴房(屏)钢化玻璃贴膜,降低产品爆炸后玻璃碎片飞溅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五是避免冲击或倚靠淋浴房(屏)玻璃,最大可能地降低外力对淋浴房(屏)的损伤。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三品一械”广告审查

1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职责。

《通知》要求,“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真实、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

《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械”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日常监管、广告抽查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的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三品一械”广告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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