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与欧委会消保总司第五次高层会议召开并签署文件
支树平 约翰•达利出席会议并签署文件
中国质检网消息(记者吴曼)10月27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和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政策委员约翰•达利共同主持召开了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第五次高层会议,双方就相互关注的消费品、农产品、食品等安全领域的相关事宜交换了意见。会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第五次高层会议纪要和关于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州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关于管理合作安排的谅解备忘录》的联合声明。
支树平在会议上指出,自本世纪初双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欧关系已形成全方位和多领域的合作格局。欧盟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技术引进来源地,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下,中欧双边贸易虽略有下降,但总值仍达3640.9亿美元。2010年双边贸易迅速回升,1-8月贸易额达3051.1亿美元,同比增长36.2%。随着经济相互依存度不断提升,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加强中欧消费品、食品和农产品安全合作对保护双方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支树平表示,近年来,中欧双方在质检领域的合作卓有成效,自2006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欧委会消保总司签署《中欧关于管理合作安排谅解备忘录》以来,每年都召开“中欧食品安全和SPS联合工作委员会全会”及工作组会议,至今已有四次。双方通过定期的年度会议和密切的工作组活动,在政策法规、不合格案例信息通报与处理、人员培训、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有效解决了中欧消费品、食品和农产品贸易中遇到的许多实际问题,保障了互输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切实保护了双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进一步加强今后双方的合作,支树平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双方在修改后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全面合作与交流。双方应加强在制定和实施SPS措施、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信息的相互通报,磋商和协调,增加协调性,减少差异性,以便利双方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促进双边贸易发展;二是加强双方官员和专家的互访。双方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加大互访和交流,及时交流和分享相关经验和技术,研究解决双边贸易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强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妥善处理不合格案例。双方应妥善处理贸易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互相通报不合格案例,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
达利委员表示,两部门共同职能范围内直接负责中欧双边贸易中的农产品、食品、消费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这些产品,对中欧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并对两部门在消费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等SPS措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所取得的合作成果表示满意。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推动双方质检合作。
会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和欧委员会消保总司政策委员达利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第五次高层会议纪要和关于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州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关于管理合作安排的谅解备忘录》的联合声明。
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动植检司、认监委、食品局、检验司等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和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