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质量出品>>全媒资讯>>

福建: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下放自贸试验区

2015-09-06 18:05:37 福建日报

   外商投资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有中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不含工业项目),原先都要到省发改委核准。现在,这些项目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内落户,只需由各片区管理机构核准即可。

   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福建省发改委已将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赋予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管理。与此同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亦随同核准权限同步赋予。

   下一阶段,福建省发改委将通过精简前置、规范中介、在线服务,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企业投资便利化。

   精简前置方面,对凡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

   规范中介方面,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一律取消,对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事项和内容进一步规范,明确时限、质量和收费要求,对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形成目录清单后向社会公布。

   在线服务方面,将建立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与自贸试验区信息化平台相衔接。通过互联网获取企业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统一汇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监管以及工程实施等信息,实现项目核准备案进展情况信息全流程公开,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在线服务。(记者谢贤伟)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