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国 门 时 报社
办 理 登 报 挂 失 说 明
一、 挂失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完整填写下方表格并加盖公章;2.汇款单。
请将上述两项资料发至中国国门时报广告部挂失邮箱
二、 本报收到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两小时内即给挂失单位传真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传真件,到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补办有关单证。如逾时未收到,请来电查询,以确保再次发出。遗失声明见报周期三个工作日左右,发票周期1个月左右。
三、 每丢失一份证书的挂失(广告)费400元,挂失费需通过银行汇款,收款单位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
帐 号:020020531920000351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街支行
四、 本报已出具回执手续,如若单位又找到证书,按报社有关规定将不退还挂失费。
☆本表及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格式电子版可在
二0一四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代表人 | ||
通信地址 | |||
联系人 | |||
证书名称 | |||
证 书 号 码 | |||
汇款金额 | |||
发票 | |||
邮寄 |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10-59194025 传真010-5919402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403室 邮编: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