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盗用中国质检报刊社名义印发质检总局文件的郑重声明
近期,中国质检报刊社接到举报,有人盗用中国质检报刊社名义,编造假冒的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给有关单位发送传真。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政府部门的工作,并损害中国质检报刊社声誉。
中国质检报刊社为此发布严正声明:本报刊社从未进行过该项宣传活动,也从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此项活动。中国质检报刊社同时公告这份假冒文件的署名联系人为吴刚,两部联系电话分别是:015810310078、87016878,在此提醒有关企业严防上当,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质检报刊社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