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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丈源”饮用水再上抽检黑名单

2021-02-25 14:31: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3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通告(2021年第7号)》显示,标识重庆市重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友食品饮料公司”)生产的1批次“重友千丈源天然泉水”(规格型号:350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21-01-23)样品被检出耗氧量(以O₂计)项目不合格。

据悉,耗氧量是指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物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这并非重友食品饮料公司首次在饮用水质量问题上“栽跟头”。

重庆市云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云阳市监处字(2020)31号】(以下简称“处罚书”)显示,该局于2019年9月16日依法对重友食品饮料公司生产、销售的“千丈缘”(桶)装饮用水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待售300桶饮用水中随机抽取样品7桶,生产日期:2019年9月9日),2019年10月18日,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抽取的样品出具《检验报告》,结论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2019年10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重友食品饮料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时,其已将抽检剩余的293桶饮用水销售到云阳县陈氏饮用水配送服务部陈某云处,执法人员到该经营部检查发现该批次桶装饮用水已销售完毕。

处罚书指出,重友食品饮料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千丈缘”(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5月28日,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0000元。

据悉,重友食品饮料公司从2000年10月注册成立起,一直从事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其他饮用水)、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千丈缘”系该公司自主生产、销售的品牌名称。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重友食品饮料公司近几年在企业信用方面表现也比较差。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有25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018年至2020年),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26条限制消费记录(2018年至2020年),涉及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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