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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11-18 23:22: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期)。

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9期)

       近期,在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0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鹤上惠云海鲜摊经营的梭子蟹(海水冰鲜)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我局委托,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福州市长乐区鹤上惠云海鲜摊经营的梭子蟹(海水冰鲜),购进日期2020年9月2日,商标:/ ,规格型号:散装,镉(以 Cd 计)项目实测值为0.99mg/kg ,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仍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0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鹤上惠云海鲜摊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企业购进的该批次梭子蟹(海水冰鲜)已全部销售完毕,并在经营场所粘贴召回公告。 

二、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陈细媄饼店经营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我局委托,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陈细媄饼店经营的豆芽 ,购进日期2020年9月1日,商标:/ ,规格型号:/,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为41.2μg/kg ,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仍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0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陈细媄饼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企业购进的该批次豆芽 已全部销售完毕,并在经营场所粘贴召回公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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