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
据通告,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西善桥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样品,被检出镉(以Cd计)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20000280530931 | / | / | 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西善桥分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北路91号 | 韭菜 | 散称 | / | 2020-04-01 | 镉(以Cd计)||0.13mg/kg||≤0.05mg/kg,腐霉利||3.76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