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6期)。
据通告,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宁波水磨年糕,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慈溪)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绿园三路188号 | 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慈溪)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绿园三路188号 | 宁波水磨年糕 | 400g/袋 | 味米糯+图形商标 | 2019-10-21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氧乙酸计)║0.0183g/kg║不得使用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复检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