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据通告,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南亚店销售的鲜黑乌鸡,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超标。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南亚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小常识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羊、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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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南亚店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福海街道办事处杨家社区南亚风情第一城内 | 鲜黑乌鸡 | 散装 | 2019-9-19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267μg/kg║≤100μg/kg; | 初检机构: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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