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山东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桓台县唐山镇易佳利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枣庄市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1630626;青岛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2632566;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º),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335599。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桓台县唐山镇易佳利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枣庄市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3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网购对桓台县唐山镇易佳利食品商行经营的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规格型号:600g/罐,生产日期:2019-08-19,标称生产者名称: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样。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类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销售情况
1.生产环节:2019年10月9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和通知书等文书并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企业共生产24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
2.经营环节:2019年10月18日,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向该商行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商行共购进该批次食品15瓶,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产品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于2019年10月10日对外发布了召回公告,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
2.经营环节:桓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进货查验手续和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的通知。桓台县唐山镇易佳利食品商行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于当日在其网站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
二、青岛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8日,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通过网购对青岛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规格型号:280g/袋,生产日期:2019-06-20)进行了抽样。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生产销售情况
1.生产环节:2019年10月8日,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同批次不合格产品500袋,已全部销售(销往青岛100袋,400袋在该企业门头销售)。
2.经营环节:2019年10月14日,青岛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向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商行共购进该批次食品1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产品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企业依法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布了召回公告,因产品已全部销售使用,未召回到产品。
2.经营环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发部进货查验手续和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按照要求,启动了召回程序,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
三、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º)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7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通过网购对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º)(规格型号:500g/瓶,生产日期:2019-08-21)进行了抽样。经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销售情况
1.生产环节:2019年9月30日,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同批次不合格产品100瓶,已全部销售给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
2.经营环节:2019年9月26日,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食品10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产品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向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发了召回通知,因产品已全部销售,未召回到产品。
2.经营环节: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进货查验手续和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的通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启动了召回程序,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