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中建七局和一局发展未严格按标准进施工遭北京住建处罚

2020-04-07 20:35:52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7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责令改正,分别被处1000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亦庄开发区河西区X36F1地块的中国石化(亦庄)智能制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研发测试楼(研发测试楼A座、研发测试楼B座)等6项),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消防泵房没有建造且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分断路器的下端,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9条的要求。2、施工现场东侧坡道末端临边防护未设置,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拱辰街道17-02-1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7-02-09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6项)(3#-5#住宅楼、10#-11#住宅楼、G3公共配套楼、地库2)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该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0米,现场仅设置了1条人员上下坡道,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2.8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