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据通告,抽样自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五台服务区南区加油站、标称山西杏花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十五年陈酿酒样品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酒类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 机构 | 备注 |
1 | 山西杏花源酒业有限公司 | 山西汾阳杏花村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五台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五台县沟南乡 | 十五年陈酿酒 | 225mL×2瓶/盒(酒精度45%vol) | 杏清+图形 | 2013-09-14 | 酒精度 | 43.7%vol | 45(标签标示值)±1.0%vol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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