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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通报3起食品处罚案例

2020-03-20 15:2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2020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3月20日)》,本次处罚共3个案例,涉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临)市监罚字〔2020〕1467号

马涛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罚款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马涛

 

 

罚款2000元。

2020.3.2

2020.3.17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庙所

2

(临)市监罚字〔2020〕1471号

马振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罚款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临泉县白庙镇马振牛肉店

92341221MA2U01WT1J

马振

罚款2000元。

2020.3.6

2020.3.21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庙所

3

(临)市监罚字〔2020〕1503号

临泉县白庙镇金黄山购物中心(蔡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罚款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规定。

临泉县白庙镇金黄山购物中心

92341221MA2Q49HQ13

蔡敏

1、没收违法经营的“金鑫圆”紫薯吐司面包0.57kg;没收违法所得24.98元。2、罚款22000元。

2020.3.17

2020.4.1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庙所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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