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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 东莞一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2020-03-19 08:09: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2020年第36号),不合格食品涉及标称东莞市华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天使笑包装饮用水”和“谷泉包装饮用水”产品。2020年3月16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据通告,标称东莞市华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天使笑包装饮用水”(商标:小天使笑,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19-11-27)和“谷泉包装饮用水”(商标:谷泉+“图案”,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19-11-27)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72元;2.处罚款7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2004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两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彻底,其次是桶盖的密封性不够严密。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规范生产操作流程;2.严控空桶清洗消毒,并加强控制包装材料采购,采用密封性能更好的桶盖。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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