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1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据通告,商丘嘉美实业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标称睢县陈氏家庭农场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睢县解放路嘉美生活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睢县陈氏家庭农场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睢县陈氏家庭农场 | 睢县孙聚寨乡孙东村 | 商丘嘉美实业有限公司中心店 | 睢县城关镇中心大街 | 红薯粉条 | 560克/袋 | / | 2019-08-02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15mg/kg║≤200mg/kg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初检机构: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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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陈氏家庭农场 | 睢县孙聚寨乡孙东村 | 睢县解放路嘉美生活便利店 | 睢县城关镇水口路北段 | 红薯粉条 | 560克/袋 | / | 2019-07-02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初检机构: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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