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3月16日消息,近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南阳高新区三批次不合格食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食药监分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阳高新区德元超市店经营不合格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高新区德元超市店经营不合格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10-15),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对南阳高新区德元超市店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10kg,已销售完毕。该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绿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该店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此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二、南阳高新区鑫源生鲜超市经营不合格鸡蛋(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高新区鑫源生鲜超市经营不合格鸡蛋(生)(购进日期:2019-10-17),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对南阳高新区鑫源生鲜超市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400kg,已销售完毕。该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该店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此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三、南阳高新区老尹水产品店经营不合格小河虾(淡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高新区老尹水产品店经营不合格小河虾(淡水虾)(购进日期:2019-12-10),经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对南阳高新区老尹水产品店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5kg,已销售完毕。该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小河虾(淡水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该店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此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