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期)》。据公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
本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禁限用农药、禁限用兽药等指标。
其中,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销售的四季豆(菜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被检出氧乐果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王宫社区兴贤路472号 | 四季豆(菜豆) | 散装 | / | 2019/11/4 | 氧乐果||0.070||mg/kg||0.02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