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9期)》。
据通告,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10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其中,海宁豫优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海宁豫优品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仲乐村联二路8号 | 海宁豫优品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仲乐村联二路8号 | 年糕 | 散装称重 | / | 2019/12/03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177g/kg║不得使用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