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
据公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等指标。
其中,标称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5日生产的水煮花生,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标称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5日生产的龙岩花生,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002940474 | 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 | 晋江市罗山街道罗裳江宅1号 | 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 | 晋江市罗山街道罗裳江宅1号 | 水煮花生 | 225克 | 天工+图形 | 2019/10/15 | 二氧化硫残留量||0.10||g/kg||不得使用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5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GC19350000002940472 | 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罗裳江宅1号 | 晋江市天工食品有限公司 | 晋江市罗山街道罗裳江宅1号 | 龙岩花生 | 190克 | 天工+图形 | 2019/10/15 | 二氧化硫残留量||0.10||g/kg||不得使用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5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