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0期)》。据公告,该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品4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信息显示,北京天竺山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海黄花鱼,被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北京天竺山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水坡村水坡南街一巷43号 | 海黄花鱼 | 散装 | / | 2019-11-10(购进日期) | 氧氟沙星(μg/kg)║2.64║不得检出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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