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8日,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5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涉及徐州市10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邳州市味仙食品厂生产的糖醋蒜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糖醋蒜;抽样编号:GC19320000281730649;生产日期:2019年2月12日;规格型号:150g/袋;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 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批次糖醋蒜200箱(150克*50袋),共计130公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工人未严格照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称量),造成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邳市监案PZSY〔2019〕133号。
二、徐州市云龙区城南德发食品商贸行销售的香粉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香粉肠,抽样编号:PP19320000002630202,生产日期:2019年2月1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购进不合格批次香粉肠30件,销售28件,库存2件,被厂家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造成的。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并能如实说明商品来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于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徐云市监不字〔2019〕500722号。
三、徐州爱购汇邻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绿豆芽;抽样单编号:GC19320000280630702;生产日期:2019年5月21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 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绿豆芽15Kg,已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豆芽在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含氯苯氧乙酸物质,企业把关不严,购进了不合格产品。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对该企业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7.4元,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徐泉市监案字【2019】043号。
四、徐州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酪吐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奶酪吐司,抽样编号:GC19320000002631209,生产日期:2019-04-1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5箱,45公斤,货值3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徐铜)市监案字〔2019〕05008号。
五、铜山区老沈门餐饮店生产的肉皮冻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肉皮冻,抽样编号:GC19320000281530831,生产日期:2019-05-29,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为:铬(以Cr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批次肉皮冻两包,计1公斤,货值100元,已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排查,该批次产品由于是购进个体户的,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能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导致经营产品不合格。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罚款9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铜)市监案字〔2019〕09014号。
六、江苏快乐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城东店销售的青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青豆芽,抽样编号:GC19320000280630832 ,生产日期:2019-05-2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 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批次青豆芽20kg,进购价为1.6元/kg,当天以3元/kg售价全部售完。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豆芽在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含氯苯氧乙酸物质,企业把关不严,购进了不合格产品。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8元,罚款6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徐云市监案字〔2019〕06009号。
七、徐州一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金丝馓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金丝馓子,抽样编号:PP19320000280630638,生产日期:2019-04-25,规格型号:180克/袋。样品名称:金丝馓子,抽样编号:PP19320000281730708,生产日期:2019-05-15,规格型号:180克/袋。不合格项目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批次金丝馓子各20箱,共计216公斤,货值50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排查,该企业上述两批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因为企业生产过程中食用油没有及时更换,导致过氧化值超标。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42元,罚款70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徐铜)市监案字〔2019〕04006号。
八、铜山区飞盈食品厂生产的菠萝爆面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菠萝爆面包,抽样编号:PP19320000295230461,生产日期:2019-06-0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批次菠萝爆面包20箱,共计60公斤,货值600元。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排查,该企业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因为电子秤缺电导致显示数值不准确导致本次产品不合格。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徐铜)市监案字〔 2019 〕 05012 号。
九、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