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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温县宇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网红素大刀肉被检出不合格

2020-01-13 22:30: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总第232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烟台市福山区福山园峰永商行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温县宇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网红素大刀肉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通告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产品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温县宇微食品有限公司

焦作市温县番田镇杨磊人民路中段

福山区福山园峰永商行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凤凰山路8号五洲国际商贸城35-065066067

网红素大刀肉

90g/

宇微+图形商标

2019/6/17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139║不得使用

方便食品

调味面制品

山东/省抽

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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