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期)》。
据通告,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洑家新村购物中心销售的鸡肉,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尼卡巴嗪为二硝基均二苯脲和羟基二甲基嘧啶复合物,用于预防鸡和火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鸡的肌肉、皮/脂、肝、肾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能超过20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洑家新村购物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秋涛路三华园、天运项目西北部 | 鸡肉 | 散装称重 | / | 2019-06-12 | 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319μg/kg║≤200μg/kg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