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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2020-01-02 22:02:22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何正君 记者洪泉 发自广西 为严格食盐质量安全标准检查,严打制假贩假等食盐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2019年11月中旬至2020年2月底,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市场供应碘盐的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根据《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对全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零售点进行现场检查,核查相应碘盐有效期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重点检查食盐定点批发经营合法性和零售点含碘食盐质量安全情况。同时,现场核查跨区经营企业资质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应当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无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食盐产品应当名称规范,标识明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碘盐标识清晰,含碘量符合自治区标准要求;进入零售市场的食盐须为小包装成品食盐,具有合格证及分批次质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将排查重点环节,严厉查处食盐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中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以及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机关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质量安全隐患。此外,严厉打击将工业盐、工业废渣液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充作食盐销售给零售网点及餐饮饭店、单位食堂、食品加工等终端用户行为,对违法开展食盐批发活动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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