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2019年 第130号〕,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5大类食品16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5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其中,潢川县众人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京山海兴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菜系列,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京山海兴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京山县京源大道76号 | 潢川县众人副食店 | 潢川县迎宾路90号 | 酱菜系列 | 400克/袋 | / | 2019-09-26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69g/kg║≤1.0g/kg | 蔬菜制品 | 初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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