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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食品抽检 广州市明盈食品有限公司上“黑榜” 此前曝出多项食品质量问题

2019-12-30 15:51: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9期)》显示,近期,该局组织抽检7类产品218批次样品,经检验,5批次样品质量不合格(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标称广州市明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香烤鱿鱼丝(规格:102克/包,生产日期:2019-06-25),检验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事实上,这并非广州市明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盈食品”)首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百度企业信用显示,该公司有多项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罚记录。

广州明盈食品因生产销售的“冰糖杨梅”(生产日期:2015年5月14日,228克/瓶)被检出“甜蜜素”项目不达标,于2019年4月1日被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销售全部收入180元;罚款180元;罚没款合计360元;

因生产销售的“爱情果黑李子”(生产日期:2015年6月30日,438克/罐)被检出“添加剂项目”不合格,于2019年4月1日被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销售全部收入42元;罚款42元;罚没款合计84元;

因生产销售的“金钱山楂”(生产日期:2017年4月25日,160克/包)被检出霉菌项目不达标,于2019年4月1日被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9.6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029.6元;

因生产销售的“情人梅”(生产日期:2017年3月28日,125克/包)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于2019年4月1日被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040元;

因生产销售的“冰糖柑桔”(生产日期:2017年4月2日,218克/瓶)被检出标签项目不合格,于2019年4月1日被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5.8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25.8元。

此外,广州明盈食品还于2018年4月20日,被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涉案食品“玫瑰梅”4包,没收违法所得64.8元,罚款30000元。合计没罚款30064.8元。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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